《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边疆城乡医疗救助问题初探
一、云南省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梳理
云南省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同样经历了农村医疗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二元化,再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2004年《云南省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等贫困人员作为医疗救助的对象。2005年云南省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规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较重的困难群众可以获得城市医疗救助。2008年《云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内容。2012年《云南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七个县(市、区)作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地区。医疗救助制度在资助农民参加“新农合”,资助参加城镇居民保险,提供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14年“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合并。201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整合城市和农村的医疗救助制度,将原有二元化的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的制度。对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体给予医疗救助,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2017年《云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卡立档贫困户出院无法一次结清自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可与医院签订《云南省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2017年《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再设定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得低于10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整合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补齐未达到90%的部分。
二、云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开展基本情况
(一)云南省整体情况
2014年云南省实施医疗救助82.2万人次,资助参加医疗保险559.9万人,支出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4万元。直接救助支出.3万元。2015年全省实施医疗救助82.6万人次,资助参加医疗保险620.9万人,支出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9万元。直接救助支出.4万元。2016年云南省实施医疗救助73.6万人次,资助参加医疗保险548.2万人,支出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9万元。直接救助支出.2万元。
(二)医疗救助的具体做法
1.资助贫困人口参合参保。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救助主要的方式和途径,通过资助参保,保证医疗费用的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2017年特困人员给予180元的全额资助,对于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70元定额资助。
2.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报销后,仍难以承担医疗费用的困难群体,在规定范围内给予门诊、住院救助。大理规定,门诊年救助封顶线为600元,住院年救助封顶线为;丽江规定特困、孤儿门诊年救助封顶线为500元;城乡低保住院报销后的合规费用自付部分的70%给予救助。
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大理州规定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为经各项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的70%,年救助封顶线为10万。丽江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采取单病种救助、按比例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三种方式相结合,特困人员全额给予救助,其他人员按比例进行救助。
(三)调研样本地医疗救助开展情况
本课题选择大理和丽江作为边疆城乡医疗救助开展情况的参考样本进行分析。
1.大理州医疗救助开展情况。2014年1月—2018年7月医疗救助资金累计支出2.92亿元,累计救助194.7万人次。资助参保情况:2014年1月—2018年7月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资金支出1.07亿元,累计资助154.37万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情况:2014年1月—2018年7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累计支出资金5310.32万元,累计救助2.9万人。
2.丽江市医疗救助开展情况。丽江市124万人口中有近98万的农村人口,全市11.6721万低保、特困、孤儿中有近10万人生活在山区和半山区,贫困程度深,医疗方面的困难突出。2013—2017年丽江市城乡医疗累计救助94.75万人,支出资金.55万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385人次,支出资金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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